無遺囑姑舅可承繼 一世同居無得分

無遺囑姑舅可承繼 一世同居無得分

「渴望是心中富有,名和利不刻意追求……」抱歉,雖然這首歌實在out,但歌詞卻不,老掉牙的教訓──「心中富有」卻是十分管用,尤其當你經常看到一些為爭產而反目的新聞後,更覺越富越見鬼!所以撇除偏見,不論年齡及早立下遺囑,可省卻不少麻煩!

記者:陳珮娟
部份攝影:伍慶泉

立遺囑有辦睇

立遺囑人中英文姓名已婚/商人(香港身份證號碼),茲鄭重聲明,將本人所有以前訂立之遺囑、遺囑修訂附件及遺囑性質的產權處置,盡行作廢,並立此囑書為本人最後之遺囑。

(一)本人指定及委派本人之太太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地址為本人此遺囑之唯一的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

(二)本人將本人名下位於不動產(列明地址)之物業遺贈本人之兒子中英姓名承受。

(三)本人將本人名下的可動財產(如金手鈪)遺贈本人之女兒中英姓名承受。

(四)本人將本人名下的現金港幣200萬遺贈本人之孫兒中英文姓名平均承受及享用,並免此遺贈之任何遺產稅項責任。

(五)除上述第二、三及四項的產業外,本人將本人名下在各處所有之不動產及動產產業,除清付本人喪葬費及其他費用(包括債項在內)外,全部盡行遺贈本人之太太中英姓名(如受益人數超過1人,請列明各人關係及姓名)平均承受及享用。

(六)本人以香港為本人之永久居留地,本遺囑乃根據香港法律處理,此囑。
立遺囑人親簽及日期

立遺囑人親簽及日期

上開遺囑,經余等人在場見證,由該立遺囑人姓名親自簽署,作為其最後遺囑;同時余等人應其所請,為之見證,於簽署名字作見證人時,該立遺囑人與余等兩人均同時在場,此證。

第一見證人
姓名
香港身份證號碼
簽署

第二見證人
姓名
香港身份證號碼
簽署

2人見證即立遺囑

小甜甜龔如心與陳振聰的爭產案鬧至滿城風雨,第一回合龔家「以天地有正氣」先勝一場,雖然陳氏表示會上訴,姑勿論結果如何,可以看到的是已立遺囑者也可弄至如斯田地,更遑論無立遺囑者,承繼爭拗將變得更複雜。光看香港法例中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章)便有如水蛇春般的長長條款,可見無遺囑所衍生的遺產問題變得異常嚴重,及早訂立遺囑,似乎已成為最佳善後方法。但一般人都因怕立遺囑須付上極高律師費而卻步,其實今天訂立平安紙的費用已大大減低,簡單的平安紙,如涉及的財產及受益人只得1項及1人,一千元左右已可辦妥;但若涉及多個受益人或財產分配較繁遺囑,收費可由三、四千至上萬元不等。
根據港大法律專業學系系主任周偉信解釋,自立遺囑是可行的,但必須要符合《遺囑條例》(香港法例第30章)第5(1)條的要求,包括簽署和見證:
‧以書面訂立,並由立遺囑人簽署,或由其他人在立遺囑人面前並依其指示簽署;
‧看來立遺囑人是欲以其簽署而令該遺囑生效;
‧立遺囑人是在兩名或兩名以上同時在場的見證人面前作出該簽署或承認該簽署;
‧每名見證人在立遺囑人面前見證並簽署該遺囑或承認其所作的簽署。
葉謝鄧律師行伍家賢律師補充,兩名見證人必須成年,精神狀況良好及不是遺產受益人。自書遺囑亦帶風險,若沒有兩位見證人同時在場作出見證,遺囑便沒執行效力,有遺囑變成無遺囑。

■鄧永祥死後,其子女和妻子也曾因財反目。

■陳廷驊妻女也因財而閙上法庭。

■陳振聰爭奪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案,令大家了解自立遺囑須有兩位或以上證人作證。

■陳廷驊家族的爭產案,將不忠、侵犯小孩等家事剔出來,倒不像詠藜園老闆娘捐身家豁達!

娼妓為最早立遺囑女性

現今立遺囑已變得平民化,一張平安紙,律師費千元已可成交,最重要是不論男女都可以立遺囑。但在重男輕女、傳男不傳女的封建年代,立遺囑好像只是男人專屬,只因男人才掌握財政大權,正如《婦女遺囑藏著的秘密》一書指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女性能夠成為主角,立下自家的遺囑,似乎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大問號。港大人文社會研究所亞洲研究中心的鄭宏泰博士及黃紹倫教授,在其著作《婦》中便揭露了最早一份在香港發現女性立的遺囑,訂於1871年。早在開埠初期,由於英國軍人沒攜同家眷到港,加上湧入香港的新移民以男性為主,令娼妓行業興起,為遏止性病傳播,當年殖民地政府為娼妓設立牌照,變相令娼妓合法化。在笑貧不笑娼情況下,女人憑自己本事賺錢,經濟開始獨立起來,加上待在洋人身邊,妓女所見所聞變得更廣闊,便懂如何分配辛苦賺來的血汗錢,是以開始出現一批由女性訂立的遺囑!

■《婦女遺囑藏著的秘密》一書,內有百多年前的婦女遺囑範例,行文有趣,多以我手寫我口的方式出現。

騎呢遺產承繼

為免子嗣日後因爭產而反目,外國不少富豪情願將遺產留給寵物甚至毫無關係的人。據伍家賢律師解釋,所謂留遺產給寵物,大部份的目的都是主人希望自己逝世後寵物仍獲得照顧,故此,遺囑上必清楚指示執行人,應怎樣處理及利用財產去照顧寵物,直至寵物終老為止。而遺囑內亦應列明寵物離世後,該筆遺產的處理方法。

千二萬贈愛犬

有「刻薄女王」之稱的美國地產富婆LeonaHelmsley,死後立遺囑將1,200萬美元留給愛犬Trouble,而4個孫兒中只得兩個可有條件地各獲1,000萬美元。

憶亡女遺產贈猩猩

83歲的丹麥婦人ElsbethElfriedeChristensen,將50萬丹麥克朗(約港幣69萬元)的遺產,贈送給哥本哈根動物園內的6隻猩猩,據悉其女兒離世前數星期,每天都到動物園探猩猩。

混種犬獲信託基金

英國酒廠女老闆DianaMyburgh,95年離世前遺下了25萬英鎊的信託基金給愛犬Jasper及另一頭現已過世的狗,基金在託管人投資下已翻了一番!

中菜館得1.6億遺產

英國Essex的中菜館LianRestaurant就因為醃製的蕎頭太好味,深受富貴食客愛戴,食客死後便把價值1.6億港元物業送給菜館。

無立遺囑,點分?

家中有人辭世,早已傷心欲絕,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還要面對一連串衍生出來的問題,或許在此可以先行解答一些既熱門,卻又「問極都有人問」的問題!

1.一對同居多年的男女,若何一方過身,她/他可獲分配遺產嗎?

不可。周偉信指出,除非在有效的遺囑上指明,否則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章),並不能獲分配同居夥伴的遺產。

2.港人內地二奶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權爭取遺產嗎?

伍家賢律師指出,只要證明是親生子女,就算父母沒結婚,都可以獲分遺產。「幾十年前在大陸結婚的,可能是年代久遠,找不到當年的結婚證書,子女只要能證明與死者屬有血緣關係的親生子女,便可以有權分到遺產。」而周偉信亦補充,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香港法例第429章)是否婚生子女的繼承權,自1993年起已不再重要。

■伍家賢律師

3.遺產分配的優先次序是甚麼?作為一個遠房親戚,又可以獲得遺產嗎?

是可以的,如死者沒有立下遺囑,根據香港無遺囑者的遺產繼承規定,可將繼承人劃分為7個次序:
一.配偶(妾)、子女;
二.父母;
三.全血親兄弟姊妹或他們的子女;
四.半血親兄弟姊妹或他們的子女;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全血親叔伯姑舅或他們的子女;
七.半血親叔伯姑舅或他們的子女。
而當第一位繼承人即配偶或子女尚存時,可繼承全部的遺產,第二至第七位階的繼承人不獲分配遺產;若配偶已離世,則子女可獨享遺產而毋須與他人分享;若配偶在世,但子女離世,則配偶須按照次序與第二及第三位繼承人分享(即死者父母及全血親兄弟姊妹或他們的子女);倘若第二及三位之繼承人全部不尚存,則配偶可獨享遺產。

■家人過身後,遺產要經遺產承辦處辦理。

4.若死者沒有近親或後裔,遺產將如何處理?

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章)第4(9)條,遺產將由政府接管。像剛去世的藝人羅君左為例,由於他沒有立平安紙,他的遺產將暫時被凍結(雖近日有自稱斌仔姪女的人士蒲頭),有機會全數由政府接管。

羅君左

5.若遺產繼承人對於遺產的分配各持己見不能下定案,遺產會被政府沒收嗎?

不會。

■賭王妻房眾多,相信早已訂立遺囑或設下基金,免得日後出現爭產鬧劇。

Q&A 軍人船員未成年可立遺囑
Q1:辦理遺產,一定要經由遺產承辦處嗎?

周偉信:是。

Q2:未成年人士所立的遺囑是否具法律效力

周偉信:一般而言是無效的──《遺囑條例》(香港法例第30章)第4(1)條。但已婚者、實際服役於海軍、陸軍或空軍人員及海上船員或海員,即使未屆成年,均可訂立有效遺囑──《遺囑條例》(香港法例第30章)第4(2)條。

Q3:成立信託基金會否是最佳遺產處理手法

伍家賢:要視乎該筆遺產數目而定,因基金公司每年都會收取龐大管理費去幫助基金滾存,所以若遺產值足以支付每年管理費,便可考慮成立信託基金。

Q4:現在需要繳付遺產稅嗎?

伍家賢:不需要。隨着《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於2006年2月11日生效,已毋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繳付遺產稅。凡在2005年7月15日或之後但在2006年2月11日之前去世的人的遺產(過渡期的遺產),如基本價值超逾$7,500,000,只會被徵收$100的象徵性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