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銘:偶得三則 - 劉紹銘

劉紹銘:偶得三則 - 劉紹銘

‧背誦‧

多少年前,我們學語文,離不開背誦。小學國文老師用的課文,有部份採自《古文觀止》,要我們背誦,然後「默書」。〈前赤壁賦〉中的句子,有些對十來歲的小孩高不可測,什麼「哀吾生之須臾」,什麼「抱明月而長終」,做夢也意想不到。可是「清風徐來,水波不興」這種說法,過目不忘。事隔多年,若有人問功過,背書有什麼好處,應說百利而無一害──只要課文選對的話。
小學時唸古文,文字和意境或有超乎我們領悟力的,但古文之為用,是一生一世的觀賞。即使初讀時只有一知半解,一再背誦,對自己的寫作日後也有催生作用。「白露橫江,水光接天」,如此萬千氣象,只用了八個字承托。因為文字顯淺,小學生也能吸收,納為模仿對象。老來再遇蘇軾,認識自是不同。「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當年的小學生背誦這些句子,人云亦云,今天戴着老花鏡重讀,會然於心,頓消塵慮。
學英文,也講究背誦。坊間有《英文誦典》(《SelectedEnglishArticlesforRecitation》)一書,在〈前言〉引了「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話:「在中國學英語,背誦是唯一的真理!背誦才是硬道理!背誦是鋼、是鐵、是生產力!其他都是『假』的!」
為了適應各階層、各行業讀者的需要,《誦典》選材內容斑駁多樣。題材務實的有:〈QuestionsAskedinanInterview〉(求職面試題)、〈AKnackofWal-Mart'sSuccess〉(沃爾瑪發跡妙訣)。空靈高蹈的有詩歌、〈APsalmofLife〉(人生禮讚)、〈MyHeart'sintheHighlands〉(我的心在高原)。名人的演辭也是《誦典》編者所愛,因見〈JimmyCarter'sNobelLecture〉(吉米.卡特的諾貝爾和平獎受獎演說)、〈BillGate'sSpeechtoQinghuaUniversity〉(比爾.蓋茨在清華大學的演講)。
我自修學英文時,也相信背誦是「硬道理」。五十年代香港流行一套Longman公司出版為各階中學生準備的英國名著小說的simplifiededition(簡易本)。篇幅刪節不少,文句也有改動,但內容保持原貌。我記得當年就捧着刪節本的《ATaleofTwoCities》和《PrideandPrejudice》這套叢書背誦過,唸得津津有味,也背得津津有味。
該選那些讀本來背誦,當然取決於個人興趣和實際需要,但離不開這個大原則:量力而為。文章的內容跟自己的興趣風馬牛不相及的,別碰。文章生字太多,要每隔一行就得翻一次字典的,別碰。誦讀如果變了苦事,課文也難上心。
《誦典》也收了美國大小說家WilliamFaulkner(1897-1962)在1949年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受獎演辭。其中有此名言:Itisthepoet's,thewriter'sdutytowriteaboutthesethings.Itishisprivilegetohelpmanendurebyliftinghisheart,byremindinghimofthecourageandhonorandhopeandprideandcompassionandpityandsacrificewhichhavebeenthegloryofhispast.
演辭洋洋灑灑,氣勢迫人。難得的是通篇不見費解字眼。句子冗長,對的,但短句子無法讓Faulkner的核心價值courage,honor,hope,pride,compassion,pityandsacrifice一氣呵成。

大匠手筆,可不可以模仿?當然,但先要認識到英文是否到家,關鍵不在句子的長短。莎劇《TheTragedyofMacbeth》中的句子"To-morrow,andto-morrow,andto-morrow"是千古絕唱。模仿Faulkner的文體,誤以為句子越長越有氣勢,功力不足,出口成章「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在人家聽來,就像"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偏見‧

鄭立勳在《信報》的〈先入為主〉一文談及他的旅法經驗。他居住的是法國農莊,鄰居都是純種鄉下人。鄭先生跟他們聊天時,往往要覆述多次才教對方明白。法文不是自己的母語,溝通一出問題,自然馬上怪責自己。口音不對?語法不合規矩?名詞陰陽失調?總之,千錯萬錯,錯在自己。
後來他在電話辦事,對方大都聽得明白。他終於明白,「關鍵不在於我的法文水平,而是對方看到中國人面孔後,他們腦內立時浮現中國人不應該說自己不懂得的語言。」鄉下人畢竟比花都紅男綠女人情味濃,鄭先生安頓後不久,就有鄰居邀請到家中作客。「他們都緊張地問是否要喝茶,應如何泡。」其實鄭先生在香港長大,自少無喝茶習慣。見面幾次後,「核心」問題來了,中國人是否吃狗肉?
「先入為主」的觀念是不是偏見?應該是吧。關東大漢不吃生蒜、蜀人不吃麻辣、老廣不吃「香肉」,真是枉此一生。看來狗眼看人也會像鄭先生的法國鄰居那樣「先入為主」的。夏志清先生在接受季進先生訪問時說,他初到美國時,就要到中西部Ohio州一小鎮去拜訪在KenyonCollege任教的新批評大師J.C.Ranson教授。學院座落的地方Gambier實在是一條小村落,一家電影院都沒有,當年該校只收男生,「而且只收白種人,其他人種都沒有,我可能是我住的地方的唯一華人,那些狗聞到我的氣味同白人的不一樣,就會叫起來,害得我連散步的權利都沒有了。」
志清先生後來到了耶魯大學唸研究院。校區NewHaven不是鄉下地方,那兒的金毛犬見過世面,閱人多矣,嗅覺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志清先生可以晚上出外散步,順利完成學業。

‧個性‧

早就聽說過本名楊遺華的陳村很有個性。他祖先是千山萬水從阿拉伯過來的回族,但自己卻選擇認同了黃帝。他寫小說,散文是他的副業。不喜歡他文章的人說他寫的是「小男人散文」,因為這個年頭不寫報國文章容易被人認為是小男人。為了名實相副,陳村於是寫了〈小男當家〉一文。
有個性的人有時很「野」。多年前陳村到西安開會,機上坐在他身旁的是一位女士。彼此不認識,因此相安無話。途中他「只注意到一個細節,人家給她吃東西她不要,她不吃東西,我就把那些東西全吃光。」後來他才知道機上的「鄰居」,原來是龍應台女士。「若知道,我肯定就請她簽名了。」
我手上這本河北大學2001年出版、賈平凹掛名主編的《散文研究》,編排亂七八糟得像混沌初開。陳村這篇短文〈應該有,也相信會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當席發言,或是會後補寫的。文章放在書中〈《美文》在一九九七〉輯內,因此相信發表的年份是1997。龍應台的〈發現之旅〉也收歸在此輯內。
龍應台一來有個性,二來身份是「外來和尚」,她的「發現」真有個性:「十年前,我剛接觸大陸文學的時候,我很注意大陸的散文作品。」發現的結果是:「呀,我怎麼看不懂?……雜文本來是一針見血的東西,但大陸的雜文,卻繞着繞着說,繞着繞着說,繞着繞着說!!!……若不是雜文而是抒情散文,寫花花草草呀,寫小貓小狗呀,卻顯示出了另外一種問題,那就是在描寫的時候喜歡用一些諸如『晶瑩的露珠』呀、『矇矓的眼神』呀等等。」
《野火集》的作者作結時說:「散文離不開一個字,那就是美;這個美是廣義的美,包括思想的深度,還包括人生的思考,更包括書寫本身的美,還有文字的運用。但大陸的運動造成的結果是人心對美的粗糙化,對美最微細的感覺的破壞,……。」
文:劉紹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