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航班不符 退款手續費昂旅行社涉誤導消費者

回程航班不符 退款手續費昂
旅行社涉誤導消費者

有自由行旅客經旅行社購買往台灣機票連酒店旅遊套票,領取機票時發現回程航班有誤,向航空公司查詢才獲悉屬團體票,不能更改;惟旅行社堅稱已清楚交代有關限制,拒絕退款。最終經旅議會調解,事主支付高昂手續費才獲辦理退款。該會提醒消費者應要求旅行社於單據清楚註明各細則,免事後爭拗。

許小姐原計劃聖誕假期偕母親到台灣旅遊,10月時往星月旅遊購買兩套台灣來回機票加兩晚酒店住宿之旅遊套票,共6,340元。由於擔心年邁母親體力不支,故向職員表明回程抵港時間不能太夜。

謊報原定班機已取消

「職員話回程時間大約下午6點由台灣飛返香港,機程約兩小時,呢個時間可以接受」。許小姐先落2,000元定金,三天後到旅行社支付餘款,職員未有提及機票有任何更改。許小姐表示,獲發單據只標明航空公司、出發及回程日期、酒店名稱及住宿日子,但沒有來回程航班時間,「單據上有好細嘅地方寫住06:00AM同19:00PM,但冇指明係乜嘢」。
兩星期後,許小姐接獲旅行社通知領取機票,惟發現回程時間有問題。「電子機票顯示台灣返港起飛時間係晚上22:35,返到香港已經凌晨1點,我要改返18:20嗰班機,職員話團體票冇得改,而且班機取消咗」。她即時聯絡航空公司,發現該航班根本沒取消,但遭更改之晚上22:35航班為特別加班機,而她所購的屬團體票,尚未收集完所有團體票客人資料,故未能查出她與母親的機位。「我去航空公司問完,至知道係團體票,原來好多嘢唔改得,好麻煩」。
星月旅遊回覆,指許小姐定票時,職員已解釋因她所購的屬特別加班之團體票,未有確實航班時間,最後該加班機改為22:35。星月強調當時因未確實回程航班時間,可能安排晚上18:00-19:00左右之航機,故收據上也有註明19:00字眼。此外又提醒許小姐所定機票一經落實,不能更改及退款,但經旅遊業議會介入調解,已與她達成共識,每人繳付1,100手續費辦理退款,並已與許小姐簽妥不再追究協議書。

取消行程蝕三分一錢

「咁夜返港媽媽嘅身體應付唔到,惟有取消行程,同旅議會傾過,我唔想浪費時間再同旅行社周旋,雖然最終退返4,000幾蚊,蝕咗三分之一錢,都好過乜都冇,所以接受咗安排」。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已協助許小姐與旅行社調解糾紛,雙方取得共識,不便再作評論。該會提醒旅客如所購機票屬團體票,宜多加留意合約條文及條款限制,而口頭協議也需列明於單據上。
檔案編號:11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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