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淫辱兩名孤兒院女院童,昨在高等法院自辯。李聲稱自02年起陽具勃起有問題,形容性障礙是「男人之痛」,曾多次覆診想改善性能力,更曾服用「偉哥」。當被指性能力只屬中度受損時,李激動回應:「病人嗰個係我,我知嘛,係陽痿,勃唔起,點可以進行性關係。」
記者:陳曉薇
被告李國華(49歲)稱,他自02年起受僱柴灣家庭服務中心,現停薪留職。他因患小兒麻痹症,多年來靠枴杖助行。他與妻89年結婚,育有兩女。因自小受人恩惠,他讀書時已開始服務社會。96年雲南麗江大地震令他關注當地福祉。01年實地考察後,02年以畢生公積金8.5萬元,交雲南紅十字會成立仁愛兒童之家。
庭上仆倒 大聲呼痛
李盤問下承認他在港運作的兩個慈善團體,均以他本人及父母名義成立。他對孤兒去留有最終決定權,但孤兒院長期男少女多與他無關。他承認事主X獲其信任,曾將銀行卡交她自取所需。後因X打院童,由上格床拉下,他才狠心逐她出孤兒院。對被指四次與X非法性交,另有一次透過網絡鏡頭「露械」,他多次高呼「絕對無」。
被告雖供稱每次到訪均會帶院童去溫泉游泳、水庫燒烤及山區探訪,但補充「其實行得好辛苦」。他形容自己似頭牛,要院童一前一後攙扶才能上山。又指遊打洛鎮及布朗山時,為保女生安全,甚至不敢多租一房,一定要跟她們同房。
控方引述李國華的醫療報告,指李06年到醫院求診,後多次覆診。李承認想找到改善性無能方法。他自02年發現陽具勃起有問題,形容性障礙是「男人之痛」。06年他到醫院治療,惟服偉哥後感覺如腦充血,心跳加速,與妻商量後,心想「唔得又唔會死嘅」,決定不靠服藥。當被指性能力只屬中度受損,李自嘲性無能後激動回應:「病人嗰個係我,我知嘛,係陽痿,勃唔起,點可以進行性關係。」
李作證完畢後步返犯人檻時,一時失足向前仆倒,坐在檻內不斷按腳叫痛。
案件編號:HCCC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