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抑炒風擾亂市場秩序需負刑責

壓抑炒風
擾亂市場秩序需負刑責

由點名批評、罰款、投放儲備商品、限價、補貼學生飲食、減收運菜車公路收費,以至發改委聯同多個部委在全國巡查,中央對付炒家招數盡出,可惜炒風卻未見收斂。為遏炒風,內地修訂價格法,對嚴重違規者用「重典」。
國務院公佈,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作出修改,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投機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與炒買的,罰款大增。

囤貨抬價炒作罰款激增

中央今次要嚴懲炒家,一來是現有法例收不到阻嚇作用;二來,熱錢經非正規渠道殺入內地市場;三來,囤貨者包括央企,甚至在內地的外資,糖王郭鶴年家族控股的益海嘉里集團更是一個典型,央視、新華社及內地黨刊《半月談》,自今年8月起,先後多次點名批評郭鶴年家族控股的益海嘉里集團「囤糧」,益海嘉里對有關指摘不回應。
此外,外資難管,但國企不可違命。在中國煤炭運銷協會日前就明年煤價在京開大前會前,發改委於本周一發出通知,要求明年重點電煤合同價維持穩定於上年水平,並要求煤炭供需企業在通知下發後25日內,協商完成合同簽訂。據悉,會上有人傳遞7億多噸電煤要穩價。對於中央意願,中煤能源(1898)銷售公司總經理吳軍指:「發改委要求不提高煤價,作為煤炭企業,我們肯定會執行。」

國務院修改價格法重罰炒家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大升者,罰款額由100萬增至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大量囤貨、抬價者,罰款由50萬增至300萬元
.不遵守政府指導價格者,罰款由50萬增至200萬元
.不執行法定價格管制者,罰款由100萬增至500萬元
.提供虛假資料且拒糾正者,罰款由5萬增至10萬元
.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者構成犯罪行為,需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