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評審準則原文是:「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十九世紀硝煙滿天的歐洲,軍隊大規模廝殺,人命成千上萬地消失,和平定義顯得格外實在。但踏入二十世紀,意識形態紛爭,比血淋淋殺戮更加可怕,德國記者奧西茨基因批判納粹德國,被打入集中營成為「良心犯」,1935年獲頒和平獎,標誌着世界和平定義從本質上的變化。
頒獎予良心犯激怒納粹
歷史總是諷刺地重複,當諾貝爾委員會1935年,宣佈將和平獎頒給德國反戰記者奧西茨基(CarlvonOssietzky)時,同樣被納粹德國指摘是「干涉別國內政」,偏離獎項只頒給對國際和平事業有貢獻人士的原意。
面對納粹德國威脅,委員會緊守原則,反而挪威國王哈康七世不及今天挪威政府「硬淨」,拒絕出席頒獎禮。
多位人權民主鬥士獲獎
中共為抗衡諾貝爾和平獎,設立「孔子和平獎」,希特拉當年也一樣設立「德國國家藝術與科學獎」,更頒佈法令禁止任何德國人領取諾貝爾獎。
奧西茨基當年的報道批判納粹德國重新組建空軍,或違反《凡爾賽條約》,與當今中國維權人士揭露中共違法違憲行為一樣,結果被判叛國送入集中營,造就奧西茨基成為史上首位在囚和平獎得主。
此後諾貝爾和平獎經常頒予在人權、民主、公義和人道救援上有重大貢獻人士,例如1964年得主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Jr.)便因「非暴力」爭取美國黑人民權而獲獎;1989年西藏的達賴喇嘛、1991年緬甸的昂山素姬、以及2003年伊朗的伊巴迪,都因為宣揚和平方式爭取民主和人權而獲獎。
諾貝爾1896年12月10日在意大利逝世,他將遺產捐出成立物理學、化學、醫學、文學及和平五個獎項,遺囑表明:「我的明確願望是,在頒發這些獎金的時候,對於授獎候選人的國籍絲毫不予考慮,只要他值得,就應該授予獎金。」諾貝爾逝世五年後,瑞典首次舉行頒獎禮。
指定挪威頒發彰顯友誼
諾貝爾五個獎項中,只有和平獎由挪威頒發,諾貝爾沒有解釋原因,後世有分析指當年挪威與瑞典同屬一個聯邦,而挪威議會推行更務實的和平政策,因此才將和平獎交由挪威頒發。
另一說法是在十九世紀末,瑞典是歐洲強國,挪威被迫與其結為聯邦,挪威人一直爭取獨立,由挪威頒發和平獎,是要彰顯兩國友誼。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