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梁展文事件暴露審批高官離職安排的漏洞。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報告建議政府延長高級公務員退休後管制期,常任秘書長職級的管制期由3年延長至5年、副署長至署長則由2年延長至4年,較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早前建議的更辣。高級公務員協會反對延長冷河期,認為此舉嚴重打擊員工士氣,不排除有退休公務員提出司法覆核。
現時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首6至12個月為禁制期,不准加入商業機構,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建議有關安排維持不變,但禁制期後,首長級公務員須申請及獲審批才可轉職私人機構的管制期,則改為三級制,最高級的常任秘書長的管制期,由現時3年延長至5年;首長級第1至3點,包括首席助理秘書長及助理署長等,管制期則維持2年不變。
或掀司法覆核
由行政會議成員夏佳理任主席的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去年發表報告,對首長級第四至第七點的管制期則建議只延長至3年,較專責委員會寬鬆。
此外,根據現行機制,首長級第4至8點退休公務員遞交再就業申請時,政府可選擇有關退休高官任職政府最後3年或6年的職務作為評審涵蓋年期,專責委員會報告建議,政府審核時應一律考慮申請人最後6年的職務。
委員會又關注政府現時對以退休以外原因離職後從事工作的高官,沒有訂立禁制期。委員會發現,部份高官辭職後,短時間內獲批到公營機構工作。委員會建議政府檢討。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蘇平治表示,現行規管高官退休後再就業的安排已較其他國家嚴謹,若進一步延長管制期,對高級公務員不公平,「問責局長職權比高級公務員大,但係政府對佢哋嘅規管就寬鬆得多,咁樣公唔公平?」他估計,管制期一旦延長,會減低市民加入政府的意欲,部份高級公務員可能提早退休,甚至提出司法覆核。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政府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限制所有退休高官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