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網球女將涉挪用同性密友資產

台網球女將涉挪用同性密友資產

【本報訊】身家達1.56億港元的台灣婚紗公司女富商應瑾,聲稱04年認識台灣著名女網球手翁子婷後成為密友。她翌年一擲708萬港元給翁開網球俱樂部,與夫離異後再給翁2,131萬港元,期望她以基金信託人身份替兩女兒打理資產。兩人鬧翻後,應瑾發現翁來港準備將存放共2,839萬港元兩個戶口取消,圖私吞款項。翁反駁兩人是同性戀人,巨款為應的饋贈。高等法院昨就應瑾申請,向翁子婷發出全球資產凍結令。

原告來港申請凍結資產

本案原告應瑾年約40多歲,被告是32歲的翁子婷。根據暫委法官郭靄誠昨頒佈的判詞,擁1.56億港元身家的應瑾,於04年因聘翁子婷任兩女兒的網球教練混熟,成為互相信任的密友。翁於05年叫應投資開網球俱樂部,應信有利可圖,便將90.8萬美元(約708萬港元)存入翁戶口,但計劃最終告吹。
應瑾06年與丈夫離異。她因當時精神受壓,怕身故後女兒無依,便找翁作基金信託人,託翁替兩女打理資產。06至08年間,她再存273.2萬美元(約2,131萬港元)入翁戶口,去年她正式成立基金,以翁為信託人,兩女兒為受益人。
應與翁今年4月鬧翻,應於9月發現翁與律師來港,準備在無應授權下取消戶口,並已擅自從戶口取走748萬港元,存入其他戶口。應要求凍結翁在港的資產獲高院批准,本月再申請全球資產凍結令。
翁的代表律師反駁指,應與翁為同性戀人,款項全屬應的饋贈,但應故意隱瞞兩人關係,令法官犯錯。不過,郭靄誠指雖然按兩人交換的卡及電郵而言,應或淡化了兩人的親密關係,但並無隱瞞,認為法庭有足夠理據懷疑翁違信託,挪用資產,故批出全球資產凍結令,款額上限為2,839萬元。
應瑾03年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她從事生產婚紗生意10多年,公司總部在台灣,以台灣本土設計在美國等市場闖出名堂,每年在美銷出70萬套婚紗及200萬套伴娘服。翁子婷11歲起打網球,曾替台灣出戰奧運及聯邦盃等大賽。她02年退出網壇,轉任教練,07年曾任台灣亞運女網教練。
案件編號:HCA1435/10

翁子婷涉挪用前密友2,000多萬港元資產。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