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主任涉搞友人女妻疑教唆給假口供同受審

康文主任涉搞友人女
妻疑教唆給假口供同受審

【本報訊】康文署一名已婚助理文書主任,藉幫助喪夫女友人,搭上對方14歲女兒,贈送價值五千元手機並出電話卡,以方便兩人互傳短訊。少女不理家人反對與男方發展不倫戀,為此多次離家出走。男方涉多次與少女在家中性交。事件驚動警方後,他與妻子疑要求少女出庭給假口供,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蔡曉楓

兩名被告為正在退休前休假的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鄭耀麟(50歲),及其任地政總署助理文書主任妻子歐美芬(49歲)。鄭否認四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並與歐否認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播放中二事主X今年2月與警方錄影會面。她在影帶中說,08年10月喪父後結識鄭。他幫忙母親辦理喪禮後,經常一起飲茶及搓麻雀,見X不開心予以安慰。其後鄭與妻搬到X樓下單位居住。

親友曾勸X疏遠被告

09年9月X要求母親買一部五千元電話被拒,鄭瞞其母私下買給她。X親友知悉,認為兩人關係「唔妥」。其母又發現兩人互通SMS大怒,母女為此反目,X因而多次離家出走。X親友勸她疏遠鄭,鄭於是私下出一張電話卡給X。11月兩人的短訊開始「過咗火位」,出現「我愛你」等字句,雙方存有好感。
事主X指,今年1月底到鄭家中,主動攬對方表示有性幻想,欲與對方做愛,鄭感愕然。兩人購買安全套回家發生性行為,X指鄭因服用精神科藥物而不舉,她感到鄭未有插入其下體。

少女推翻其首次錄影

控方播放今年6月所錄的第二盒錄影帶,X才道出早前所述部份是虛構,因怕鄭會被捕。她指其實於09年8月,鄭在家中趁她睡覺時首次強行與她性交;至今年3月,她每逢周二放學便「飛的」到被告家中,趁鄭妻不在家時性交。據了解,老師知道事件報警揭發,兩名被告涉嫌要求X出庭時給假證供。
案件編號:DCCC8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