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孩從未見生父 由母與同性友人照顧虐童案揭「爸爸」係女人

四歲孩從未見生父 由母與同性友人照顧
虐童案揭「爸爸」係女人

【本報訊】四歲男童從未見過生父,一直由單親母親養大,男童更叫母親的同性友人做「爸爸」,該對「夫妻」涉嫌虐兒被捕。母親因男童在他人家「賴屎」而用雞毛掃打他,男童則指「爸爸」在廁所對他拳打腳踢,頭顱更猛撼牆壁,男童終因傷痕纍纍送院治理。 記者:戴國輝

首被告為31歲家庭主婦,次被告為37歲無業同性友人章春意,各控一項故意虐待兒童罪,主婦認罪。辯方指男童現由社署照顧,首被告十分掛念兒子。裁判官黃國輝須索閱感化官報告,首被告獲准保釋,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次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全身多處瘀傷疤痕

案情透露,去年12月某日,受害男童到「契媽」住所玩耍時「賴屎」,回家後遭首被告用雞毛掃毆打小腿及臀部。至今年1月30日,首被告離開住所晚膳,將男童暫交次被告照顧。次被告同晚送男童入院,經醫生檢驗,發現男童頭顱、額頭、四肢、腹及背部滿佈瘀傷及傷疤。醫生認為傷勢於不同時期造成,並非意外,警方拘捕兩被告。
男童在警署進行錄影會面時,一直用「爸爸」形容次被告,如說「爸爸用手指整呢度(指着左眉)」、「爸爸用腳踢我背」。男童又指,次被告不僅對他拳打腳踢,更按着他的頭撞向廁所牆壁。男童沒有將受虐經過告訴母親,因他認為沒有幫助。
男童接受盤問時承認案發晚「賴尿」,獨自洗澡時在廁所滑倒,撞向牆壁及洗手盆弄傷自己,但他其後表示記不起案發經過。

被4歲男童稱叫「爸爸」的章春意否認虐兒罪。

應變能力較同齡差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徐佩宏供稱,四歲孩童可分辨男女,惟本案男童竟稱呼一名女性為「爸爸」。徐起初感奇怪,後從警方知悉男童從未見過生父,且長期由母親及同性友人照顧。男童的體重、身高、說話及應變能力均比同齡兒童差,這可能與長期疏忽照顧有關。
裁判官數次舉例詢問男童能否分辨講真話及說謊,男童不能分辨真假。徐佩宏認為,男童不能辨別真假,不等於他會說謊。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37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