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採取名為「黑馬」的卧底行動,派卧底滲入黑幫和勝和,收集不法收入來源及販毒罪證,其間意外發現有人欲以200萬元「買起」一名公司主席。「買起」行動終事敗,警方拘捕數十名黑幫成員,其中一人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蓄意嚴重傷人及身為三合會社團成員罪,昨被判入獄5年9個月。
官指被告角色重要
法官麥機智判刑指,被告黃棨駿(24歲)雖然只負責跟蹤目標,但其他成員按他的報告再有進一步行動,故被告角色重要。被告不認識目標,純粹因為錢而參與,幸他後來退出,而涉案目標亦無受傷。法官指,在文明社會中,不容許任何人買兇傷害其他人,如商業對手,為起阻嚇作用,法庭須重判涉案人士。
案情指,被告按外號「大龍」的王啟晉指示,去年6月10日到灣仔行人天橋等候目標出現,另一成員則到目標的公司「踩線」。
案件編號:HCCC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