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涉嫌強姦案 院友睹社工與女童共浴

案件速遞
涉嫌強姦案 院友睹社工與女童共浴

【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淫辱兩名孤兒院女童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有孤兒院女院友來港作證,指曾目睹李與現年16歲的女院童X性交,李並曾透過網絡鏡頭露械。她又稱,X與李常在孤兒院共浴,有時甚至僅圍毛巾步出浴室,院童對此已「見怪不怪」。
現年18歲的雲南少女昨指,她自05年入住孤兒院,其時院童晚上常聚在大廳看電視。被告李國華(49歲)每次回來,都常常趁這段時間,在眾目睽睽下偕X步入浴室約一小時。有時X僅圍毛巾步出,肯定兩人共浴。

躲被下搖動下體

她指曾與女院友X、Y及李同遊布朗山。在當地旅館留宿首晚,她與Y正坐在床上看電視,其間見同睡鄰床的李與X脫掉上衣,然後李躲在被子下,搖動下體,她估計兩人正性交。另一次,她陪X到李房睡時,見李透過網絡鏡頭向X露械。她因X回頭便裝睡不看。
案件編號:HCCC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