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突炒外判商收回兩體育館

康文署突炒外判商
收回兩體育館

【本報訊】政府一邊請人,一邊炒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罕有行使「四個月通知」的合約條文,提早兩年與外判承辦商解約,收回大角嘴及港島東體育館的管理權,近百名外判合約員工恐飯碗不保。有外判商憂此例一開,政府輕易以解約來換取公務員職位。

影響近百全職員工

康文署轄下約90個體育館中,至少16個場館由外判承辦商管理,其中大角嘴及港島東體育館由博藝體運有限公司承辦。該公司高級合約業務經理葉家明說,上月底收到康文署傳真通知,指提早兩年於明年3月31日收回管理權,但沒解釋原因,明天將與署方交涉。他表示,05年至今共承辦管理13所康文署體育館,其中8所今年再次中標,故不明解約因由,員工均感無奈。他指現時兩所場館合共有近百名全職員工,部份年資逾五年,會盡量安排他們到其他場館工作。
康文署提早解約舉動,被指為政府招聘鋪路。有外判商憂慮政府開此先例以聘請公務員,他們會成為開刀目標。該署副署長鄭錦榮昨沒回應會否優先聘用外判工,僅稱相關經驗是考慮聘用的因素。
康文署稱,為有效調配救生員及完善管理,故決定收回上述兩所場館自行管理,但未有解釋為何今年仍作公開招標,僅稱是獨特考慮。發言人又指,會因應實際運作需要,就公務員職位進行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