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和受僱買起公司主席案今判刑暗殺行動疑犯曾踩線

勝和受僱買起公司主席案今判刑
暗殺行動疑犯曾踩線

【本報訊】警方前年派卧底探員到酒吧做侍應,滲入黑幫「和勝和」蒐證,其間得悉有人欲以200萬元「買起」一名公司主席。有黑幫成員已到主席的辦公室踩線及在附近跟蹤,幸主席最後毫髮無損。其中一名黑社會成員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蓄意嚴重傷人等罪,他聲稱不敢違抗上級指令才犯案,擔心禍及目標人物,早已決定退出。法官今日判刑。

被告黃棨駿(24歲)原被控串謀謀殺,後獲接納承認串謀蓄意嚴重傷人及身為三合會社團成員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來自小康之家,案發前是髮型屋老闆,其中一名客人是涉案黑社會成員、外號「大龍」的王啟晉。由於被告與大龍的中文名同音,故二人成為好友,被告更加入和勝和及跟隨大龍。辯方指被告除與其他成員食飯飲酒外,沒有參與黑社會活動。案發時因不敢違抗大龍指示,才參與跟蹤目標,但知道可能會傷害到目標,故早已想退出。
案情指,警方於08年11月派卧底探員到尖沙嘴一間酒吧當侍應,蒐集犯罪證據。卧底透過另一侍應認識黑社會成員潘凱明、被告及被稱「阿公」的大龍。卧底與被告相熟後獲告知,有人出200萬元欲「買起」一間公司的主席,被告與潘看過目標的照片便採取行動。

主席收通知方知成目標

去年6月10日,被告負責到灣仔的行人天橋等目標出現,潘負責假扮速遞員到目標的公司踩線。被告相信事成後可獲10萬元酬勞。最終該公司主席沒有損傷,他後來收到警方通知,才知曾成為被「買起」的目標。卧底行動在去年10月中結束。
被告被捕後指,他看過目標的黑白照片後,已將相片扔掉。他已忘記目標的樣貌,亦不知道目標的名字和背景,連行動目的也不清楚。他感到事件不尋常,早已決定退出,而且從沒收到酬勞。他相信「買起」應代表要殺死一個人。
案件編號:HCCC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