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正式收監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也被裁定要入獄。高檢署昨開會認為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應可看護她,若培德也認為沒問題,最快明年初將扁嫂到培德服刑。台中監獄典獄長方子傑昨說,除非癌末瀕死必須安寧照顧,或生活完全無法自理者,培德才拒收。
扁嫂若入監,刑期可長達18年。陳水扁和吳淑珍在龍潭購地案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中,各共判19年和19年7個月。
扁囚17年半
陳水扁在上周已由看守所轉送到桃園龜山監獄,高院的法官三人小組昨裁定,陳水扁數罪並罰,服刑年期為17年半,並科罰金1.5億元新台幣(約3,860萬港元)。但有法官稱,扁若表現良好,且無其他案件被判刑,最快可在2017年8月申請假釋。
扁嫂吳淑珍半身癱瘓,家人指她的身體虛弱,吳淑珍是否需要收監,以何方式服刑連日來引人關注。高院檢察署檢察長顏大和昨召集台北及高雄兩地的檢察長開會,經兩個半小時商議,確定吳淑珍會被送往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服刑。
高檢署發言人林邦樑稱,經評估現有收容女受刑人的醫療措施及照顧,「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的設備較為完善,吳淑珍女士如能夠入監服刑,以在該監執行為宜」。
吳淑珍的戶籍在高雄,發監程序將由高雄地檢署執行。屆時高雄地檢署將發傳票通知吳淑珍,先進高雄女子監獄,再轉送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培德將進行為期一周的健康評估,再通知法務部吳淑珍是否適合進監獄。若評估認為吳淑珍無法服刑,將再由檢察官斟酌,送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或保外就醫。
綠營支持者及立委,連日來高呼台灣監獄行刑法有「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應拒絕收監」的規定,不應將吳淑珍收監。行政院長吳敦義昨稱,應由執法機關依法審度,至少要符合法律與人情。
另外,儘管獄方日前表示會加強保護囚犯的私隱,但昨日再有台灣傳媒拍到陳水扁在獄中放風的情況。律師鄭文龍探望陳水扁,指扁對獄方的安排仍有所質疑。
台灣《蘋果日報》
陳水扁、吳淑珍服刑詳情
陳水扁
判刑
龍潭購地案:11年
陳敏薰人事案:8年
服刑
執行年期:17年半
服刑監獄:台北監獄
吳淑珍
判刑
龍潭購地案:11年
陳敏薰人事案:8年7個月
服刑
合併年期:待定
服刑監獄: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