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欠奉售樓書沒法律約束力

監管欠奉
售樓書沒法律約束力

發展商提供的售樓資訊失實誤導,對市民來說並不陌生,原因是政府多年來不肯立法規管售樓資訊,包括售樓書、樓盤廣告內容的真確性。即使去年10月在輿論壓力下,政府要求地產建設商會規定發展商最少要提供一本資料真確的售樓書,也只屬自願遵守性質,沒有法律約束力。
發展商長實旗下的將軍澳日出康城、信和的馬鞍山銀湖.天峰,過往也曾被環保觸覺踢爆,未有在樓盤宣傳刊物內交代附近已落實的規劃發展,海景未來會變成樓景。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表示,售樓資訊不反映實況,是發展商的慣用伎倆,「得條罅又話係無敵海景」。他表示無論事主是否勝訴,也希望發展商能夠自律,「做良心發展商係咪咁難呢」。

有小業主告誤導獲賠償

過往也有小業主因為售樓資訊誤導引致損失而控告發展商,例如06年大埔新峰花園小業主控告發展商信和誤導,聲稱公眾平台是私人花園,最終庭外和解,小業主獲信和賠償90萬元。
新成立的一手住宅規管銷售督導委員會,未來一年將研究如何加強監管售樓資訊,包括是否立法強制售樓書日後須提供真確內容。委員之一測量師潘永祥博士認為,雖然今次事主所控訴的,是欠缺客觀標準的景觀描述,但不代表他不能擁有合理期望,「你話有無敵海景,冇理由過得一、兩年,海景就冇咗」。他認為,日後若立法規管售樓書或宣傳資料內容,會要求盡量減少誇大及不必要的形容詞,避免誤導買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