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宗因兩名男大學生在騰訊QQ上相約自殺,引發的索賠案,前日在浙江省麗水市的法院審結。今年6月,張姓的大學生在QQ上邀請想自殺的人「一起離開」,范姓上海大學生應邀到麗水的旅館,與張一同燒炭,但張中途變卦離開,可是范卻堅持自殺身亡。事後范的家人把張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法院前日判決張要負兩成責任,賠償10萬元(人民幣.下同),而騰訊則因為沒有履行監控等法定義務,未及時刪除、屏蔽有關訊息,引致悲劇,判賠償5.5萬元。浙江《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