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伊利沙伯醫院一名男護士,去年以聽筒為女病人檢查時,多次伸手壓胸,今年6月被法庭裁定非禮罪成,判監八個月;其後他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外出,上月中伊院恢復其臨床職務,在男病房工作。有病人組織指醫管局除考慮法律外,也應顧及病人感受,為了「安病人嘅心」,應安排該護士做不需接觸病人的工作。
獲批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28歲伊利沙伯醫院註冊男護士吳漢強早前涉及非禮案,案情指他去年9月13日在伊院10樓E座隔離病房,為一名40歲疑患豬流感的女病人「聽肺」時,手拿聽筒從她衣領伸手入內,反覆按壓其雙乳;之後又從衣扣之間的空隙伸手入內,用聽筒反覆按她雙乳。女事主後來獲悉聽肺是由醫生負責,即時報警。
今年5月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吳漢強非禮罪名成立。吳漢強獲上司、教授及同學等20多人寫信求情,但今年6月中暫委裁判官指他悔意不大,判他即時入獄八個月。當日吳漢強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申請遭拒。當時院方指吳漢強已停職。
伊院發言人昨表示,有關護士其後獲批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故院方於上月中起暫時安排該護士在男病房復職,負責照顧男病人的臨床職務。院方的做法是根據人力資源守則及程序處理,該護士會工作至案件再審理及法庭判決,院方會視乎裁決再跟進。
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批評,該男護仍屬「有罪之身」,不應參與照顧病人的前線工作,「就算護士人手好短缺,都唔應該搵一個病人同家屬都無辦法信任嘅人做,佢始終係罪名成立咗,係一個疑點」,又認為病人信賴醫護人員,一旦有人出現歪念,病人難有抵抗能力;即使要復職,院方應安排他做後勤文職或支援工作,避免接觸病人。
團體批失當應調離前線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外務副主席張德喜表示,該護士涉及非禮,現階段不宜在男或女病房工作,「病人會擔心唔知嗰個男護士會唔會去女病房」;又指早前瑪嘉烈醫院淥傷嬰兒的女護士,事後被調往不會接觸病人的手術室作消毒儀器工作。
衞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表示,因該護士正等候上訴,醫管局不讓他復職而放無薪假,員工可提出司法覆核;局方給予有薪假,又會被質疑不恰當使用公帑。醫管局應解釋有關做法,釋除公眾疑慮,「點樣保證唔會有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