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雲:地監局任由代理剝削賣方 - 何熊輝

樓市風雲:地監局任由代理剝削賣方 - 何熊輝

上月19日政府宣佈徵收額外印花稅,樓巿立即進入停頓狀態,巿場對於新增的印花稅應怎樣分擔,莫衷一是,政府又只說,新增稅款由買賣雙方自行擬定。基於巿場未有共識,有大型代理行就提出,擬定標準買賣合約,將新增的稅項,列明全由賣方支付。

大行自定賣方支付新稅

大行這樣做,明顯有欠公允,原因是香港是行雙邊代理制,即代理可同時收取買方及賣方佣金,因此之故,代理行有責任及義務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不應偏袒任何一方。
上述大行將新增印花稅全部列入由賣方支付的標準合約中,目的就是想簡化買賣程序,縮短雙方的商議時間,以增加撮成交易的機會,但這樣做明顯是出賣賣方利益,因賣家與買家一樣要支付佣金,這樣安排極之不合理。
有關代理行解釋,基於該些措施是要打擊炒賣活動,所以由賣方支付,是合理安排,但想深一層,若各分擔一半稅項,這樣做,應是最恰當及合理。

地監局責無旁貸應釐清

最令人感不安的是,地產代理監管局對此不聞不問,任由大行自把自為,剝削賣方的利益,這樣明顯有失職之嫌;作為監管代理的官方機構,理應配合政府釐清有關措施,並應對外聲明,個別代理行的行為及舉措沒有法律效力,亦應提醒賣方有權不接受該等合約條款,並應提出合理分攤新增印花稅的安排,以維護利益。
何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