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務部指,獄中人犯待遇分四級,其中第四級管制最嚴,第一級最輕;陳水扁初入監屬第四級,一周只能和家人會面一次,不能享有私人電視、收音機等福利,故入獄時扁自帶的掌上電視及收音機,都被獄方收回暫時代管。
按規定,第四級人犯需累積滿180分才能進入第三級,第三級可享私人電視、收音機等福利。監獄人員估計,扁要達180分要花好幾年。法務部指基於安全考量,不讓扁下工場和其他受刑人共處,但扁若願意在監舍工作,得分較易。
住「獨居房但非獨居」
外界批評獄方讓陳水扁住單獨監倉享特權。但法學界人士指,法律規定初入監的受刑人要獨居監禁,獨居期限三個月,獄方安排扁住獨居是依法行事;因監倉爆棚,其他新收人犯無法獨居,獄方為阿扁安排室友,一舉兩得。有關人士指,理論上阿扁在獄中身份只是「1020」,但事實上他畢竟是前總統,如在監獄有任何狀況,必然引發風暴。故最穩當的做法,就是讓他住「獨居房但非獨居」,安排一個可以凡事包容扁的人就近照應。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