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涉姦案女童承認曾主動獻身

社工涉姦案
女童承認曾主動獻身

【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49歲)涉在雲南淫辱兩孤兒院女童案,16歲女院童X昨在高等法院完成作供。她作供時表示,她與李國華每當在孤兒院內性交時,她為怕鄰房院童聽到,只敢維持一、兩分鐘,亦會盡量保持安靜。她坦認,曾主動與李發生性行為,但否認曾暗交另一男友,並與對方發生關係。X堅稱,李國華至今仍是唯一曾與她發生關係的男人。
辯方昨指,李國華從無與X發生過關係。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時否認。她日前被辯方盤問下曾說,李國華在佛馨旅舍與她性交時,並無將陽具插入她身體。她昨在控方覆問下澄清,李曾進入她身體,她只因太痛,不知李是否完全進入。兩人性交前,還在床上接吻。
X指不認為李為性交,將錢給她。她從無向人提及與李性交一事,亦無人向她提過此事。X母供稱,不清楚女兒有沒有男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