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艇女將涉性愛片勒索辯方要脅申請終止聆訊

划艇女將涉性愛片勒索
辯方要脅申請終止聆訊

【本報訊】曾以15歲之齡代表香港參加亞運的划艇女將陳學殷,涉嫌以性愛影片勒索年老富商男友。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以富商身體欠佳為由,將他剔除證人列表上,不傳召作供。辯方認為審訊不公平,將於今日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記者:陳詠詩

現年27歲被告陳學殷,已婚育有一子,現報稱文員,昨穿黑色套裝到庭。她被控勒索罪,指她於今年5月12至13日,以恫嚇方式向男子X勒索300萬元。

涉勒索款項300萬

據悉,X為年老富商,控方早前以X的家人具社會地位,身份敏感,及其家人不知道事件為由,在案件提訊階段,取得法庭命令禁止傳媒報道事主身份,只能以X稱呼男事主。
控方昨於開審不久便向法庭交代,將不會傳召X作供,並指控方於上周三收到X附有醫療報告的信件,表示有醫生證明他不適合到庭應訊。控方尚有證據包括被告的口頭招認及環境證供,以及長約1小時的會面錄影。
據了解,醫療報告指X多年前曾患癌症,身體一直欠佳,另有高血壓、高膽固醇、焦慮症及失眠。X最近突然出現記憶衰退,經檢查發現腦部小血管局部缺血,恐有中風之虞。以X目前記憶力較差及多種健康問題下,X並不適合出庭作供。

記憶衰退拒出庭

辯方提出反對,認為X身體狀況良好,要求控方傳召X出庭,否則便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在確定控方不會傳召X後,辯方指在開審前不久才收到X的信件及醫療報告,向法庭要求時間擬定陳詞理據,案件遂押後至今日續審。據案件提訊時控方披露的案情指,被告與X於05年相識,曾有性關係。至案發時,被告寫信給X,稱握有兩人的性愛影片,勒索男方3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7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