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收監後,據獄方規定,其家屬一周最多只可探監一次,還要獄方批准。另外,扁案與數字「11」有緣,08年11月11日他遭收押獲准,09年9月11日一審宣判,今年6月11日二審宣判,11月11日龍潭案和前101董市長終審定罪,扁、珍各遭判監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