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子女燒炭 法師二奶囚七年法官:須反映法庭厭惡蓄意殺害兒童的人

攬子女燒炭 法師二奶囚七年
法官:須反映法庭厭惡蓄意殺害兒童的人

【本報訊】屯門翠林花園去年發生母攬子女燒炭自殺慘案,一對子女喪命母獲救。涉案婦人是一名「法師」的二奶,十多年來糾纏於三角關係中。婦人懷疑齊人「法師」到處留情兼留種,傷心下與子女自殺。她早前被裁定兩項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昨表示,判刑須反映法庭對蓄意殺害兒童的人的厭惡,判被告入獄七年。被告律師表示會上訴。
記者:黃幗慧

被告利鳳儀(39歲),獲胞妹、親友、學生及家長等數十人到庭支持。其代表大律師求情指,事件是悲劇中的悲劇,被告殺死一對自己愛惜的子女,對她已是最大的懲罰,她永遠都不能忘記事件的傷痛,是案中最大輸家。
大律師稱,被告在案發前16年都活在痛苦中,但一直無尋求協助,大律師解釋因為被告與外界失去聯絡,已令自己適應痛苦的生活。

齊人「法師」李錦士聲稱探監名單沒有他名字,一直沒有探望利鳳儀。
姜偉康攝

「大婆」梁穎蘭與李錦士曾共同持有逾20個物業。

有某程度預謀犯案

被告自93年懷有大子後,就躲在屯門生活,她向家人訛稱在澳洲讀書。至案發前幾個月,被告才與家人重聚。大律師指,被告的母親每周都會探望被告,以作出補償。
從前迷信的被告現信奉基督教,思想重回正軌,還計劃明年修讀公開大學的學位課程。
法官貝珊判刑指,從被告的補習學生、學生家長及死者老師的求情信,可看出被告確是個盡責的補習老師及愛惜子女的母親。但法官指,受苦多年的被告一直沒有尋求社工或警方協助,至案發當天收起炭盒,不讓曾入屋的消防員發現,又關上電話,不讓外界聯絡,至清醒後又沒有即時報警,某程度上被告是有預謀犯案。香港過往發生多宗殺害兒童的案件,犯案者聲稱希望讓子女有更好生活,其實他們並非沒有選擇。法官指判刑須反映法庭對蓄意殺害兒童的人的厭惡,考慮本案涉及兩兒童,判被告入獄7年。被告的大律師表示會就刑期上訴。
案發去年10月14日,被告偕子女李兆亨(16歲)及李寶嘉(12歲)在屯門翠林花園住所燒炭自殺,子女死亡,被告獲救。被告原被控兩項謀殺罪,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成,並裁定她因精神問題而犯案。
案件編號:HCCC109/10

被告過去經常為子女及其他補習學生搞生日會,圖中前坐及後立者為慘死的女兒及兒子(箭嘴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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