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向同學們發一個兩道題的問卷:
1.他很愛她。她美麗動人。可是有一天遇上車禍,癒後臉上留下幾道大大的醜陋疤痕,而且行動也不便了。你覺得他會一如既往愛她嗎?A.他一定會;B.他一定不會;C.他可能會。
2.她很愛他。他是商界精英,能幹富有。有一天他破產了,生活潦倒。你覺得她會像以前那樣愛他嗎?A.她一定會;B.她一定不會;C.她可能會。
問卷收回,統計發現,第一題有10%同學選A,10%選B,80%選C。第二題有30%選A,30%選B,40%選C。
教授說,「看來回答問卷時,你們潛意識裏把他和她當成戀人關係了。可是,題目沒有作這樣的指定呀。如果第一題中的『他』是『她』的父親,第二題中的『她』是『他』的母親。你們還會堅持原來的選擇嗎?」
年輕的臉變得凝重和深沉,問卷收回,兩道題,100%都選了A。
這說明,在這個世界,最無私無求的愛,是父母對子女的愛。
父母愛子女,不僅是人性,而且是天性,是非人類的動物都有的本能。魯迅詩:「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知否興風狂嘯者,回眸時看小於菟」。「興風狂嘯者」是猛虎,「小於菟」是小虎。即使兇猛如虎仍常眷戀地顧望小虎,禽獸也是無私無求地愛憐子女的。
因此,挺趙連海,不同於挺劉曉波。挺劉曉波,可以說是基於良知,也可以說是基於政治理念。但挺趙連海,則是出自天性。挺趙連海,甚至也不同於挺胡佳、挺高智晟或其他維權人士,後者的出發點是維護人民的法律權利,是基於良知和人道。但前者則是出自天性。專權政治迫害胡佳、劉曉波,我們可以說這政權沒有人性,但還不至於沒有天性,沒有天性是連禽獸都不如了。
本身享有自由和人權的人,對於處身在沒有人權、沒有法律權利的社會的人們的苦況,可能無法感同身受。但任何一個為人父母者,或像文前講到的回答問卷的年輕同學,對與生俱來的天性都不陌生。因此,趙連海遭判刑,即挑起內地人的天性,也挑起香港人包括部份建制派和親中人士的天性。如果一個政權連父母愛子女的權利也要剝奪,如果司法人員可以看着受害者的妻子兒子在哭喊而仍然冷笑,我們不知道該用甚麼最鄙夷的字眼來形容這個政權和這些執法者。
香港部份建制派對趙案之反應,被認為是「非常反應」,有評論說是觸動了人類的良知。但觀乎他們過去對內地多次褻瀆人權案件的冷漠,與其說觸動了良知,毋寧說觸動了天性。港區人大向最高人民法院的委婉求情,說明他們不想否定違背天性的裁決,而只想趙獲輕判而讓他們心中稍安。
沒有三權分立因此也不存在司法獨立的一黨專政體制,作出了既維持原判又滿足香港部份建制派要求的權宜之計:壓制趙的上訴權利,以「保外就醫」來換取趙的「認罪服判」妥協。
我們不能怪責趙連海及家人接受妥協,只要設身處地想想他們的處境就知道不妥協只有更受苦。然而,我們怎能埋沒天性去接受判趙有罪的司法裁決呢?我們怎能說應該尊重這種把執政黨的意志強加於司法的體制呢?把趙連海的抗爭說成「可能作出一些過激行為」的梁振英,說讓趙連海保外就醫是「體現內地法、理、情考慮」的王敏剛,說為趙連海請命不會有好下場的詹培忠,你們有父母或有子女嗎?
也許你們只把自己父母子女當父母子女,不把別人的父母子女當一回事。也許你們認同新華社的說法,趙的兒子已治癒,並獲賠償,他已不是苦主,仍然聚眾抗爭,就是有意鬧事了。然而,魯迅連猛虎愛憐小虎都關注到,作為人類,有人不因自己兒子痊癒而不顧其他受害孩子,仍願意為他們出頭,這不是「人不獨子其子」的高尚表現嗎?若不是埋沒了天性,又怎會把他判刑?怎能附和這裁決呢?
人,特別是有些人,確實是因為政經利益而喪失禽獸都有的天性了。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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