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市民在內地購買中成藥,但本周五起任何人進口、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即屬違法;市民將未註冊中成藥帶返港可能觸犯法例。衞生署表示,法例設有免責條款,市民帶返港的未經註冊中成藥,若數量合理及證明屬自用,可作抗辯理由。但有立法會議員指法例含糊,不法之徒或利用免責條款進口未註冊中成藥再轉售。
衞生署助理署長(中醫藥)林文健表示,本周五起任何人進口、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對於市民從外地將沒有在港註冊的中成藥帶返港是否違法,他表示是否檢控要視乎個別個案。
數量合理且自用可抗辯
但他指出,中醫藥條例設有免責條款,若市民不知道或沒合理理由懷疑該中成藥未註冊,數量合理,而且該藥屬自用,則可作為抗辯理由。但法例沒列明「合理數量」是多少。他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未經註冊中成藥,當局主要針對大量進口未註冊中成藥作銷售用途而執法。若市民家中有未經註冊藥物亦不應使用,以免影響健康。中醫在診所內自製的中成藥毋須申請註冊,但有關中成藥只可供應予經該中醫師診症的病人。衞生署不會抽查有關中成藥。
議員指法例含糊有漏洞
林文健承認,由於中成藥有關標籤及說明書的條例明年才實施,故已註冊的中成藥沒有在包裝上印上註冊編號亦不違法。但他相信在市場壓力下,業界會加快印刷註冊編號,市民可致電該署熱線23195119查詢。衞生署有100人巡查隊伍,會「放蛇」及加強在批發及零售層面巡查。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政府法例含糊及有漏洞,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攜帶未經註冊中成藥返港售賣。以往不少市民在內地購買壯陽藥服食後出事,他擔心有關事故會繼續發生。衞生署應加強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未註冊藥物,及執法時「寧願揸緊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