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周五起市面售賣的所有中成藥必須獲得衞生署註冊,但政府卻沒有要求中成藥製造商,同步將註冊編號列明在包裝上,市民買藥時難以識別。有藥房已開始將包裝上沒有註冊編號的中成藥先下架,與藥廠釐清註冊問題後才再售賣。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新例實施首三個月加強巡查,打擊非法中成藥。
記者:陳沛冰 林社炳
由12月3日起《中醫藥條例》第119條有關中成藥必須註冊的條文正式生效,任何人不得銷售、進口或管有任何未註冊的中成藥。衞生署中藥組至10月共接獲約1.67萬宗中成藥註冊申請,有約9,150宗獲「確認中成藥過渡性註冊通知書」(編號為HKP-XXXXX),另有2,130宗獲「確認中成藥註冊(非過渡性)申請通知書」(編號為HKNT-XXXXX)。至今沒有中成藥獲最終的「中成藥註冊證明書」。
三成申請註冊被拒
申請中約5,300宗即約32%,因未能提交足夠資料被拒註冊,包括未能提交重金屬、農藥殘留及微生物報告等,意味有關中成藥將要撤出市場。
《中醫藥條例》第143及144條有關中成藥必須附有標籤及說明書的條文,於2011年12月1日才生效;即本周五起已註冊的中成藥,沒有在包裝上列明註冊編號亦不違法。市民要知道中成藥是否獲註冊,可到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的網頁( http://www.cmchk.org.hk/index.htm)查閱。
因應條例即將生效,港九藥房商會理事長劉愛國表示,近日接獲不同藥廠通知,有10種中成藥因未取得註冊而要回收。他經營的藥房若發現中成藥包裝沒有註冊編號,寧願先將貨品下架,向藥廠釐清藥物已註冊後重新上架。該會已向會員發信,提醒留意售賣的中成藥是否已註冊。
議員要求加強抽查
香港中藥業協會理事長李應生相信,藥廠一般會將註冊編號印在包裝上,加強消費者信心。個別中成藥可能最近才獲註冊,藥廠需時重新印製包裝及出售舊包裝產品。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華明表示,政府的做法不能保障消費者,政府應要求藥廠在包裝上加貼「已註冊中成藥」的標籤,及在條例實施首三個月加強抽查。香港中醫師權益總工會不滿政府推行新例時,沒有足夠宣傳。生產白花油的張怡川批評檢測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