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全資擁有的校園設施管理公司一名五年內連升四級的好員工,揭發上司行為不當向公司董事局投訴,公司反指他越級投訴有違既定程序,向他發出最後警告。當事人不忿再向董事局陳情,結果被即時解僱。受害人批評公司以言入罪,工會對如此牽強的解僱聞所未聞,要求理大介入。
記者:盧文烈
投訴人陳仁炳早前透過理大學生會,將一封題為「趙連海寃獄重現理大」的申寃信張貼在學校民主牆。陳仁炳說,他05年加入校園設施管理有限公司,五年間由保安員升至客戶服務主管。
紀律聆訊後未能復職
最近他發現直屬上司行為不當,包括包庇下屬及跟同事出現錢銀轇轕,遂聯同五名同事向其中一名高層投訴,但對方拒絕接收投訴信,並大發雷霆,示意員工有不滿可直接向董事局投訴。
陳仁炳等人惟有轉向董事局陳情,但投訴不久,即接獲公司最後警告,罪名是帶領員工直接向董事局投訴,「沒有按正常程序而進行越級報告」。陳仁炳不忿,向董事局發出第二封投訴信,豈料他更被解僱。他說投訴上司完全是以公司利益出發,而該上司早前已離職,證明投訴非無中生有,他批評公司以言入罪,打壓員工講真話,「係現代文字獄」。
理大學生會外務秘書陳穎欣及教職員協會主席李向榮協助陳與公司交涉,公司本月初召開紀律聆訊,雖然兩人認為應讓陳仁炳復職,惟董事局維持原判,但願意加碼賠償,由最初只給予一個月代通知金,改為按法例給予長期服務金及代通知金,共50,000多元。但陳仁炳至今未將支票兌現,他要求公司最低限度公開道歉。
理大拒介入被轟卸責
陳仁炳已去信要求理大介入,但校方指不會參與該公司內部運作。職工盟組織幹事李凱表示從未聽過僱主用如此荒謬的理由解僱員工,理大作為幕後大老闆有責任為員工出頭,校方明顯卸責。校園設施管理公司未有回覆本報查詢,理大則表示校方會將投訴記錄在案,但不方便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