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歹是寫字的,當然希望人看字,希望字被人看見。
創作,講究畫面,文字,是畫面的一部分,在平面、在影片,處處可見。
具規模的廣告公司,美術部還細分有Typographer(排印員)之職,專責畫面上文字部分的設計和處理,我永遠推介關於創作的經典書《It'sNotHowGoodYouAre,It'sHowGoodYouWanttobe》,就是由在國際知名廣告公司Saatchi&Saatchi做了25年"HeadofTypography"的RogerKennedy設計,他英國St.Martin'sCollege畢業,半生都花在提煉文字視覺的效率和效果上,憑玩字煉字之藝在歐洲設計界享負盛名。
Typography(排印學)來自希臘語Tuttos,有符號、象徵的意思,那是語言的樣子,那是給文字一張臉的技巧和藝術。好的排印設計,有助閱讀甚至理解、感受文字;壞的排印,造成妨礙。排印透過字體、字型大小、行距、字距、字母之間距離等的編排,替文字的呈現作外貌化妝造型設計,輪廓分明是基本,面目模糊是失敗。進一步的要求是令那個「文字妝」絕配所出席的場合,濃妝淡抹京劇還是哈佬喂look,因應個別所屬單位如廣告、電影海報或文章,視乎創意及意境所需而異。
字,除了字義,字的外表樣子,已經傳遞了格調、語氣、力度、氣氛、情緒。哭着傷心欲絕地狂書一封心碎的分手信,和笑着姣騰騰地冧寫一頁甜蜜蜜的情書,字體自然不一樣。我當撰稿員時追隨的大佬是美術底(art-based)的創作總監,早教誨我要把判斷力的修練放在整個創意及信息的傳訊上,不能寫好了廣告文字就算,畫面的美學和效率也要用心淬鍊。大!粗!黑!的字披露強硬大聲粗獷,加「爛邊」效果意味狂放激動;幼幼纖纖秀秀的文字線條,一派斯文淡定神閒;字排得密密麻麻擠擠迫迫的壓迫沈重,排得清爽簡潔的窗明几淨。各式字款:工整的,優雅的,怪雞的,花俏的,古典的,姿色風韻氣質千花萬門,有的拘謹有的風騷,中宋與楷書兩種性格,BickhamScript和TimesNewRoman兩個世界。就像鄭板橋六分半體和顏(真卿)體單是構圖已經感覺迥異鮮明。
有說排印的底線是"treattypeasakeyelementofdesignasmuchasatoolofcommunication",把字視為設計元素及傳訊工具同重,我甚至認為文字於畫面是傳訊比美術功能還重,所以甚麼文字設計造成閱讀障礙的話我都反對。Legibility(易讀性)和readability(可讀性)是排印的基本,排印設計到難讀甚至讀不到就甚麼美觀考慮都請收線。
強烈呼籲時下流行以為時尚以為靚仔以為有型其實走火入魔的排印文字回頭是岸:黐地字、爛字體和納米字都是敵人。(給陸離一個highfive)黑底深紫色字,橙底芒果黃字,點睇?為了設計令字體熔熔爛爛毀容走樣,排字支離破碎烏哩單刀行不成行,點讀?還有超細小納米蟻字,放在銀幕上海報上當花紋嗎?
過度設計就是失誤,本末倒置就是失敗。正常視力正常肉眼連看清都成問題的排印就是趕客,正常人不備昆蟲眼和顯微鏡去讀你的字。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6rcXvUW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