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警涉深宵遊蕩罪脫

案件速遞
警涉深宵遊蕩罪脫

【本報訊】去年涉嫌在港鐵車廂偷女客銀包脫罪的一名警員,今年再涉跟蹤少女被控遊蕩,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結。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裁決時質疑,女事主在慌張下,只在瞬間望了望戴着太陽眼鏡及跟蹤她的男子,卻能在警署一眼認出被告,基於認人手續不穩妥,裁定罪名不成立。
曾獲多次嘉許的28歲警員黃寶震,被控於今年5月9日犯案。16歲女事主當日凌晨在上水彩蒲苑發現遭一名男子跟蹤,對方更搭肩叫她「小妹妹」。她驚呼求救,有便衣探員在附近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17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