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雲南創辦「仁愛兒童之家」的香港施比受協會主席李國華,涉藉辦孤兒院之便,於兩年內在雲南七次把兩名16歲以下的女童帶到旅館,甚至在仁愛兒童之家內施以淫辱。律政司引用新修訂的《刑事罪行條例》提出起訴,李國華昨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共七宗罪。被告李國華(49歲)被控於05年9月至07年7月,身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雲南兩次強姦及非禮X女童、四次與X非法性交及一次非禮Y女童。案件編號:HCCC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