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強姦案底的無業青年,出獄僅一個月便重施故技,欲對網上新相識的14歲壽星女霸王硬上弓,又威迫少女拍裸照。青年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暫委法官李翰良昨判刑時,怒斥被告專向年僅十多歲的女童埋手,重犯機率極高,故重判入獄八年,須於獄中接受心理治療。
記者:陳曉薇
根據心理報告,14歲女事主遇襲後身體遺下20多處傷痕,自信同受打擊,常失眠及驚醒,怪責自己錯信被告曾昭宇(31歲)。心理專家建議她要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
至於被告自幼已有行為問題,性格自私、暴戾、無同情心,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他愛濫交,專向十多歲女童埋手,認為她們易受操縱。他現仍將罪責推給別人,重犯機率極高。
法官斥責被告有部署在網上尋找目標,初見事主便多次追迫她,強行脫去她的衣物,如非她奮力掙扎,已遭強姦。法官從被告所拍下的事主裸照,見相中的她神情驚慌,一臉飽受凌虐,認為要判阻嚇性刑罰,反映社會不容。被告對社會構成極大的危險,故須將量刑起點調高。
被告曾昭宇過往有9個案底,其中兩個屬風化罪。他於06年用刀恐嚇15歲女網友在大廈梯間將她強姦,翌年被判囚5年,09年11月出獄。
被告於09年12月透過MSN認識女事主。今年1月1日,被告藉詞送新手機給剛滿14歲的事主作生日禮物,到了事主寓所聊天。當事主送被告離開時,被告將她抱到梯間,撫摸及吻她的胸部,又拍攝裸照,威脅她不准報警。之後被告以手指插她下體,並露出陽具企圖性交。她掙脫後逃回家,由父母陪同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