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參加毅行者籌款,我是贊助人之一。她和隊友花了三十小時走畢一百公里,沿途只有小休,沒有睡覺。回到家,吃點東西,昏睡了十四小時。
她的一雙腳掌起了數個水泡。我的診所剛開門,便見她一拐一拐的走進來。
「沒有預約,不看。」我開玩笑。
「你必須為你贊助的事情負上責任。」她回一句。
給她處理了傷口,我搖搖頭道:「真不明白連續走一百公里的意義在哪裏。」
「既做善事,又挑戰自己。」她肯定地回答。
「如果你連續為我做三十小時家務,那也是挑戰呀!我願意贊助更多金錢。」我是個實際的人,做家務比走路更有建設性。
「你沒有走過,」她驕傲地說:「不會明白箇中好處。這次參加毅行者,我得到很大的啟發。」
「願聞其詳。」我謙虛地道。
「平日遇上艱巨的工作,」她說:「我很快便退縮,因為覺得不可能完成。參加毅行者,要走一百公里,怎樣走呢?原來只須專注每一步就可以了;不想過去,不想未來,活在當下。我告訴自己:『走一步挺容易嘛。』如是者連綿不斷,就完成了壯舉。」
「有道理。」我豎起大拇指稱讚。
「樂民,」她提議:「來年你也參加啊!」
「不用客氣了。」我大力揮手道:「你走了一百公里,悟出人生大道理;我坐在這裏,聽過你的大道理,也明白了。既然明白,何必還去走一百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