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中獎黨四人分別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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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黨四人分別判囚

【本報訊】加拿大華僑去年底在加國收到中獎電話,獲贈名貴音響組合。他不虞有詐,按指示先付7.4萬港元手續費,其後沒有回音,始知受騙報警。本港警方其後拘捕一名內地人及三名台灣人,他們專程來港開戶洗黑錢。四人昨在區域法院就七項洗黑錢罪,分別被囚1年半至3年。
被告包括內地人劉錦春及台灣人黃江業、潘仁達及范宏謀,年介29至35歲。他們被控於去年11月至12月間,在本港清洗黑錢,涉款逾250萬元。
案件編號:DCCC6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