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八成員工無飯鐘錢

食環署八成員工無飯鐘錢

【本報訊】大家樂扣飯鐘錢事件,引發工會聯手爭取有薪用膳時間。多個勞工組織狠批食環署帶頭歧視基層工人,該署9,000名直屬員工中,近八成前線員工沒有飯鐘錢。部份外判員工若在工作期間被發現吃東西,更會被罰款800多元。工會促請食環署統一將全部員工用膳時間計入工時。

工作時進食 外判工要罰錢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清潔工人職工會、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會及小販管理事務隊員工分會等多個勞工組織發起聯署聲明,為食環署員工爭取有薪用膳時間。聲明指,食環署有9,000員工,當中兩成員工,包括行政人員及衞生督察每周工作44小時包用膳,但其餘八成前線員工則每周工作51小時不包用膳,批評食環署階級歧視。
工會在2005年曾接獲投訴,一名食環署水車司機在工作地點泊車後外出用膳,步行期間意外被汽車輾過腳面,右腳尾趾骨碎,但由於部門指用膳時間不納入工時,他既然在用膳時間受傷,因此不當工傷處理,結果投訴人放了五個月一般病假後,要再取三個月半薪病假,雖然腳骨還未痊癒,但為保收入只好硬着頭皮在未康復情況下復工。
工會又指,食環署縱容外判商扣起員工飯鐘錢,部份合約規定員工工作期間不准進食,違規會被罰857元,外判商為逃避食環署追查,要工人以現金退回罰款,工人為保飯碗只好啞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