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銀香港女經理代表銀行銷售雷曼相關結構性產品時,誤導客戶有關產品是高利息、低風險、與大企業掛鈎的迷債產品。涉案六名苦主大部份為退休及低學歷人士,投資共680萬元款項。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為首宗涉失實推銷迷債的刑事案件。
指迷債「冇乜事嘅」
47歲被告張瑰瑰為中銀香港經理,否認九項欺詐及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她被控於05年2月至08年2月間,以失實陳述向六名40至78歲男女推介迷債。年紀最大的婦人投資了20萬元,而投資額最高的為貿易公司男東主劉家耀(40歲),投資共300萬元。
62歲已退休事主蕭素珍昨供稱,約於05年初及08年初,被告兩度向她推銷迷債,指迷債跟她之前所購基金一樣「冇乜事嘅」,出於對被告信任便投資迷債。
案件編號:DCCC5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