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錶壞 多收費逾千僅退百元

煤氣錶壞 多收費逾千僅退百元

有單身漢收到煤氣賬單發現收費異常,驗錶後證實煤氣錶失靈,換錶後每月煤氣費約200元。他計算有八個月共被多收千多元,惟按煤氣公司的計算方法,僅退回不足100元,事主直轟該公司調查欠透明度,用戶又無上訴途徑,小市民被迫支付無理徵費。

去年11月搬入筲箕灣一私人單位的黃先生,今年4月他發現自搬入起計每期(即兩個月)煤氣賬單收費一直高企,每期400多至700多元。「第一期賬單因為有600蚊按金,所以冇為意收緊咁貴,到第三期賬單我先發現上期同今期交成600至700幾蚊煤氣費,開始懷疑。我一個人住,又冇煮食,只係用嚟冲凉,冇理由咁貴」。他遂通知煤氣公司派員檢查爐具有否漏氣,師傅檢查後指無問題。

「佢嘅計法好有問題」

至6月收到賬單收費依然高企,煤氣公司建議他查錶,惟表明如證實無問題,須由用戶支付查錶費,他認為不合理,「煤氣錶係煤氣公司財物,冇理由要用戶畀錢驗佢哋嘅嘢」。與煤氣公司理論後終獲豁免收費,並證實煤氣錶損壞。
煤氣公司發現煤氣錶跳快4.6%,惟追溯期只有半年,按比例退回多繳煤氣費約100元。他一肚氣說:「佢7月換咗錶之後兩期煤氣費都係100幾蚊同200幾蚊,我入伙之後成8個月畀佢收多錢,我計過平均每個月收多成200蚊,總共收多成千幾蚊,家只係計番6個月,而且唔知點計,退唔夠100蚊。佢嘅計法好有問題,冇透明度,用戶又冇得上訴」。

不回應有何上訴機制

中華煤氣回覆,該公司分別於4月及6月安排技術員到黃先生家中檢查煤氣爐具、內喉及煤氣錶。6月測試證實煤氣錶運行較正常快4.6%,已於7月7日換錶。根據煤氣供應條款,該公司會退回因煤氣錶運行較正常快而多收的煤氣費,追溯期為半年;經扣除煤氣錶運行快的百分比後,退回8度用量,相等於煤氣費99.54元予黃先生。
客戶如對煤氣錶的準確性有懷疑,該公司可安排技術員測試。按供氣條款,如煤氣錶準確度在訂定標準(3%)以內,該公司會收取試錶費50元,如運行超出該標準不會收費,及免費更換新錶。惟該公司沒回應如客戶不滿意退費金額及有何上訴機制。

宜獨立架構處理爭抝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煤氣公司佔有壟斷優勢,部份屋苑全鋪設煤氣管,住戶幾乎「焗」住使用。「煤氣裝置有問題出現爭拗,用戶又唔可以自己去檢驗,只有靠煤氣公司自己查番自己,行快幾多、退費幾多、追溯期幾耐,都係任佢噏」。蔡建議政府應設立獨立架構處理收費爭拗,為用戶提供申訴機制。
檔案編號:10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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