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齊人「法師」的二奶,疑因難忍「法師」在外拈花惹草兼到處留種,極度傷心困擾下偕一對子女燒炭自殺,最終子女喪命,自己獲救。二奶否認謀殺一對子女,受審後,昨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罪成,她喜極而泣,在庭上掩面痛哭。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日聽取辯方求情。
由五女二男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九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利鳳儀(39歲)兩項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並裁定被告因精神問題而犯案。精神科醫生曾指被告犯案時出現適應障礙伴隨抑鬱情緒,一直低頭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聽到裁決後,即時掩面痛哭,繼而望向公眾席上的妹妹及舊補習學生。被告之後向陪審員點頭。
被告妹與律師相擁而哭
被告的胞妹Virginia在散庭後與律師相擁而哭,她表示希望領回被告現年讀中五的長子一起生活。據她了解,他現由外傭照顧。
案發於去年10月14日,被告偕子女李兆亨(13歲)及李寶嘉(12歲)在屯門翠林花園的住所燒炭自殺,子女死亡,但被告獲救。案情指,被告在92年與開設佛堂的李錦士(現年58歲)拍拖,但李原本已經與失婚婦梁穎蘭(現年61歲)同居。被告翌年懷孕後,由李安排入住翠林花園。被告共誕下兩子一女,長子後來遭李及梁帶走。
去年案發前三天,被告從梁口中得悉,李在外與多個信徒有染兼有子女,但被告一直未得到李親口解釋,加上欲向家人訴苦被拒,故與患有羊癇症的次子及幼女燒炭自殺。被告自辯時稱「我淨係想自己死」,但因不想留下一對子女,才與他們一起燒炭。
案件編號:HCCC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