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不認罪 明年6月審

陳志雲不認罪 明年6月審

【本報訊】上周獲復職的無綫電視總經理陳志雲涉受賄案,昨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陳志雲、廣告公司董事叢培崑及無綫高層陳永孫均否認提供收受利益及串謀欺詐等五項罪,定於明年6月21日審訊。法官重申被告不可向24名無綫藝員及經理級人士等證人施壓,否則有關人士要向當局作出舉報,無綫亦須防範被告觸犯保釋條件。
控方指本案預計審訊20天,將呈上陳永孫總長2小時12分的會面錄影帶,並且申請案件在6月開審。法官陳廣池質疑為何延遲至6月,為公平起見,應盡早排期審訊,代表叢培崑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表示因撞期才押後至6月。

被告叢培崑涉提供利益及串謀欺詐。

被告陳永孫涉串謀欺詐。

證人或減至30人

控方表示有54名證人,但經控辯雙方同意後或會縮減至約30人,包括5至6名廉署職員及20多名街外證人。法官押後至3月14日進行預審。
被告陳志雲(51歲)及叢培崑(28歲)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兩項交替控罪,指於去年7月及今年1月,陳收受11.2萬元,作為參與12月31日志雲飯局《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等活動的報酬。兩人另涉串謀欺詐罪,指於今年2月7日要求佘詩曼、楊怡、陳敏之、楊思琦、陳倩揚義務出席「MaBelle呈獻: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發佈會,但隱瞞MaBelle向思潮出版社支付30萬元贊助費,及思潮與奧海城協議要求該五女星出席時提供場地,並欺騙五人致使她們不獲報酬。
叢培崑與陳永孫(63歲)所涉的串謀欺詐罪,指於去年1月至12月,訛稱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按合約,向無綫支付520萬元,轉付給思潮廣告,從而挪用其中55萬元。
案件昨首次在區院提訊,半百記者在法院外拍攝,陳志雲對案件沒作回應,只囑記者小心庭外梯級。
案件編號:DCCC12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