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會計界前議員譚香文,涉嫌在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透過免費講座換取選票,被廉署起訴舞弊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譚答辯時堅決道「唔認罪,notguilty」。辯方大律師李祖詒表示,除譚外,將傳召三名證人。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案定予明年2月16日開審,預計需時4天。
「多謝市民關心」
53歲被告譚香文在庭上表現冷靜,獲准以1,000元繼續保釋外出。她在庭外稱:「首先要多謝香港市民嘅關心,仲有教會、會計同律師界朋友支持。」
控罪指譚香文於08年9月5日,在立法會選舉中,無合理辯解下以免費講座形式,提供利益予其他人士,作為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控方表示會傳召11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45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