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盜公款去賭職員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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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公款去賭職員判囚

【本報訊】一名受僱於台灣人有份開設的貿易公司男職員,於任職7年間,利用老闆預先簽名的銀行轉賬文件,逾百次將共179萬元公款轉賬落袋,全用作賭博。該名職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囚2年4個月。
39歲被告劉達豪於警誡下稱,他於99年入職後不久開始擅取公款。從警方撿取的106張轉賬文件顯示,被告於02至09年間盜去179萬元,直至公司戶口存款不足,而遭銀行凍結,才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1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