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第一波:公司倒閉的條件 - 李兆波

理財第一波:公司倒閉的條件 - 李兆波

有朋友問,有上市公司連續四年的負債比率(負債除以資產)均高於6成,其中一年更接近9成,而量度短期負債的流動比率則連續五年低於1,其中三年更少於0.5,即是流動資產只有流動負債的一半,還有五年內有三年出現虧損。那麼,該公司有否持續經營的問題?
我翻看其年報及審計師報告,發覺當年的審計師並未有發出持續經營的疑問。雖然如此,該公司離關門不遠矣,因為經營業務不足以提供足夠現金流,要靠借貸去增加現金流。
會計師公會的審計準則第570號,有列出一連串公司可能有持續經營問題的條件,包括淨負債、貸款到期未能續期、銀行抽起信貸、負現金流、差勁的財務比率、持續虧損、停止派股息、在貸款到期日無力償還、無力履行借貸條款、無法取得新的融資、損失主要市場或專利,以及主要管理人員離職而沒有填補等。以上各點是給審計師參考,但有時候審計師知道的也很少,而且到發表審計報告時,已是差勁的財務狀況後數個月,該公司的財務狀況可能會更差。

投資財困公司需膽識

該公司後來被人收購,業務得以改善及營運至今。投資者應否投資於可能有持續經營問題的公司?
這視乎你是否有膽識。若該公司有良好的業務,如好的零售網絡,只是管理層水準不佳,換上管理層是可以把公司扭轉過來。當業務重上軌道,股價自然大升。
有些人有膽識,在一些公司陷財務困難中出手,以便宜的價錢收購資產。相反,有例子是在一些公司業務很好時提收購,付出不少的溢價。這對提出收購公司的股東未必是一件好事,因為不是以折扣買東西。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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