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美(493)又再出現麻煩,今次的主角是公司主席陳曉。獨立股評人DavidWebb昨在其網頁撰文,指國美在與大股東黃家爭拗期間,爆出08年底黃光裕被捕一事曾令國美陷入重大危機,但有關說法卻與國美當時發出的公告內容相矛盾,陳曉近日向一分析員坦承,08年的公告是「講大話」。
記者:尹燕麗、吳綺慧
陳曉作為上市公司主席,Webb批評其作出虛假及誤導陳述,做法完全不能接受,呼籲證監會介入調查;證監會接受查詢時表示不予置評。
公告矛盾籲證監調查
國美發言人昨日回應Webb的文章,指陳曉是和一分析員在「進行輕鬆對話,廣泛地探討了兩年前那個時期的一些話題」,公司指黃光裕被拘押數周後、即08年12月10日,他們如實對外聲明業務運營及供應商關係保持正常;但其後經營情況變壞,則在09年初發生,公司在08年底和09年上半年的港交所公告中也反映了這點,重申沒有前後矛盾,陳曉亦完全無意向該分析員暗示,他們在08年12月10日的公告是「講大話」。
不過,Webb昨日在其網頁發表題目為「國美主席承認說謊」的文章,就引述企業研究公司FathomChina的研究報告,指陳曉當時曾向分析員承認說謊,報告引述陳曉說:「其實事件(黃光裕被捕)的影響是很大,但如你講出事實,會令大家都恐慌,我想任何人在當時的情況都會這樣做。」
發假公告可囚10年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8條,上市公司作出虛假公告,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08年黃光裕被捕後,國美曾發公告,指公司「業務、營運及供應商關係正常,並未受調查影響」。但有趣的是,早前國美管理層正與黃家鬧得如火如荼時,國美為了證明黃光裕曾令國美陷入重大危機,在8月23日發出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函中就爆出,公司當時信貸額度或被撤回,或供應商要求提前付款,故需迅速融資,反映黃光裕被捕後的確有令國美財政狀況出現問題,Webb指兩份通告的說法有前後矛盾的地方。
此外,國美在今年8月26日與30日發給股東的兩封信中,也提到黃光裕被捕後,集團與銀行、供應商的關係「緊張」,甚至「崩潰」。而這兩封信,國美並未向港交所備案。
國美陳曉先後說法不一
10/12/2008
指集團業務、營運及供應商關係正常,並未受黃光裕遭調查影響
23/08/2010
表示如果信貸額度突然被撤回或供應商要求提前付款(正如黃光裕遭到拘捕和定罪之後發生的情形一樣),可能再次導致國美需要迅速得到融資
24/08/2010
受黃光裕被捕影響,國美一度資金短絀,與銀行、供應商關係緊張,形象受損,瀕臨崩潰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