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復生敗訴 還十姑娘兩鑽戒官斥指控懷惡意 判付七萬元堂費

陳復生敗訴 還十姑娘兩鑽戒
官斥指控懷惡意 判付七萬元堂費

【本報訊】賭王何鴻燊胞妹十姑娘何婉琪,今年初入稟向前媳婦陳復生追還三枚共值3,000萬元各重逾10卡鑽戒,十姑娘昨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先贏一仗,取回兩枚鑽戒。聆案官裁決指,陳復生自稱只要十姑娘金口一出,便會乖乖將鑽戒歸還,但她被追索鑽戒時卻扭盡六壬抗辯,質疑十姑娘無能力指示律師,又考究十姑娘簽名的真確性。聆案官認為她的指控懷有惡意,欠證據支持,故判敗訴及須付七萬元堂費。
記者:陳曉薇

十姑娘昨回應指,對裁決感到欣慰及開心,但因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多作評論。本案原告分別是十姑娘及她與兒子何東舜銘成立的滿威利基金會。被告為陳復生。涉案三枚鑽戒是欖尖形、梨形及橢圓形,分別重10.01卡、10.09卡及11.24卡。陳復生早前透露,三鑽戒共值3,000萬元。
十姑娘早前在入稟狀指,她是涉案三枚鑽戒的合法物主,交由前媳婦陳復生以信託形式保管,今年3月她已將三枚鑽戒轉贈予滿威利基金會,遂興訟要求陳退還三鑽戒。

欖尖形鑽戒誰屬另審

十姑娘要求法庭剔除陳復生的抗辯,先取回兩枚陳聲稱替大姑奶麥慧貞及十姑娘另一媳婦保管的梨形及橢圓形鑽戒。餘下一枚欖尖形鑽戒,因陳自稱十姑娘送贈給她,涉及事實爭議,另要排期審理。
聆案官鄺卓宏甫開庭便指,陳復生在抗辯書中,列出多個十姑娘的簽名樣本,質疑十姑娘在入稟文件上的兩個簽名非屬實。但她既無提供筆迹專家證據佐證,簽名樣本亦有五年以上歷史,法庭不能單以她的空談,說與十姑娘相處多年,不信是她簽名,便接納為抗辯理由;她另質疑十姑娘的精神狀況,無法指示律師興訟,這項抗辯直指十姑娘的律師涉嫌以假簽名瞞騙法庭,指控嚴重,卻無證據支持。
陳復生的代表大律師回應,指陳作為兩枚鑽戒的信託人,一直保持中立,只等十姑娘面對面指示,她便會交還兩鑽戒。惟聆案官斥責,陳復生自稱信託人,但在訴訟過程中,從無試圖解決問題,包括透過律師向十姑娘確認其指控,反而提出惡意指控,但其指控欠缺證據支持,故判她敗訴兼罰堂費。
案件編號:HCA6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