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運輸工人的中英混血兒為滿足私慾,6年間多次淫辱女友的一對子女,強行與他們肛交及性交,女童慘被奪去貞操。運輸工早前認罪,高等法院法官昨斥責他濫用自己作為「父親」的身份,支配受害人,嚴重違反誠信,將他重判入獄11年3個月。
記者:黃幗慧
現年43歲的被告聞判後,一臉愁容。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承諾不會再接觸事主。被告的醫生報告指,他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但未能評定是否有孌童傾向,醫生認為被告有中度重犯機會。
至於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他們仍受性侵犯事件困擾,自我形象低落。現年19歲的女事主對異性及他人不信任,影響男女關係的發展。23歲的男事主至今仍憎恨被告,還會因性侵犯事件發噩夢,影響做事進取的心態。
男女事主13歲遭侵犯
法官潘敏琦指,受害兄妹稱被告為爸爸,被告卻濫用自己的身份,支配他們,嚴重違反誠信,為了反映公眾對罪行的不齒及憎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被告年前經審訊並判囚18年,後上訴獲准重審,故被告今次認罪,未能獲得一般認罪的三分一減刑,法官只將刑期扣減四分一,判囚11年3個月。
案情指,被告與受害兄妹的母親在92年同居,兄妹跟隨同住。被告與兄妹的母親後於00年分手,兄妹亦與母親一同搬走。案情指,5次案發均在兄妹搬走後發生,00年9月,被告在慈雲山家中與13歲受害男童肛交。04年9月至06年9月,被告與女童性交及肛交共4次,女童初次被侵犯時只有13歲,14歲再遭侵犯時被奪貞操。
案件在07年首次審訊,當時證供顯示,男童在7歲時,被告已與他肛交,被侵犯逾百次。
案件編號:HCCC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