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兩名中年男子,30年前連開兩槍打傷一名警長後,各自服刑9至10年後獲釋,但警長傷勢沒有好轉,今年初更因為併發症不治,兩名槍手結果再次被捕,殺警罪成可被判囚25年甚至終身監禁。
案發於1980年11月,當時24歲的尼克(DavidKnick上)和25歲斯特朗(RobertStrong下)在奧蘭治縣一個商場停車場偷車,向當年僅40歲的警長埃索(IraEssoe)背部連開兩槍。埃索下半身癱瘓,不久更要切除雙腿。
法庭翌年判尼克入獄16年,斯特朗17年,但兩人分別服刑9年和10年便獲釋,豈料埃索今年2月因為褥瘡引發敗毒病不治,法醫更斷定他的死因與中彈有關,結果上周四兩人再次被捕,更被當局改控謀殺罪,隨時要重返監獄長期服刑。
英國《星期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