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烏克蘭切爾諾貝爾核電廠爆炸引發大災難,促使各國就核電賠償立法保障受害人。一般西方國家遵循國際公約規定,一旦核電廠有嚴重事故,賠償由政府包底,總金額上限達30億美元(約234億港元)。內地核電廠只能向個別保險公司投保。本港上市國企平安保險包攬內地一半核電保險市場,但環保團體指出,保險資料透明度極低,一旦出事,賠償上限成謎。
每宗賠償額不清楚
世界核能協會資料顯示,平保承包內地半數核電廠保險,主要是廣東、江蘇及浙江。平保最近承包了廣東台山正在興建的兩個新式核反應堆,保單價值400億人民幣。中廣核與7間保險公司簽署價值合共千億人民幣的保單,承保未來3年將會興建的10間舊式反應堆。
古偉牧指,雖然上述保單價值似乎多於國際公約的規定,但合約都囊括不只一個核反應堆,每宗事故的賠償額仍然不清不楚,「保單價值係咪等於賠償額?內地出事影響到香港市民,又係點賠法?所有嘢都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