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把脈:為何用盡地積比率? - 鍾維傑

樓市把脈:為何用盡地積比率? - 鍾維傑

甚麼是物業地積比率?簡單解釋就是倘若某地盤之地積比率為5倍,該地段有10000方呎,即興建樓面可達50000方呎。地積比率是用來規範建築密度等,當然一些「寬免」面積就不計入其中。
近數十年,不少機構策劃發展項目時,皆傾向用盡地積比率,必要時還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多些。據此,測量師為地皮的估值,皆會以假設用盡地積比率去計算。

市場可吸納供應量

不過用盡地積比率的做法,不是放諸世界皆準的現象。例如美加也有類同地積比率之規管,但許多時發展商是不會用盡的,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市場需求不足以支持其起到盡,當然大都會市中心地段另計。再者,既然不會用盡可建呎數,發展商亦不會以最高地積比率的價值買地。此外,香港不少在五六十年代興建之樓宇亦未用盡地積比率。
為甚麼近數十年香港不太須思考是否用盡地積比率?因市場可盡承受之樓宇面積的上限未致,假設全港可用得着X方呎,現在只有Y方呎,而X>Y。有驗證支持X>Y?基本上沒有,只靠推論,既然大部份地盤皆用盡地積比率,而仍不見過多空置樓面令樓價下挫,「現存呎數低於上限」之推論並非全無根據。有沒有程式可估算Y?有,但超越這文章範圍及筆者能力,但仍可粗略推算。
以筆者經歷所見,一般內地住宅約1100方呎,本港則為650方呎左右。內地家庭人數平均是3.3,本港約是3,十分相近,表示合適國內家庭之單位面積,亦很可能合適本港家庭。

17倍地積比仍可承受

根據上述,可粗略估算出香港之Y大約可有多少,就是1100除以650再乘以10倍地積比率,等於近17倍,尤以住宅而言。亦即是說,若果將平均香港住宅面積擴大70%左右,仍會為一般家庭接受和用得着。要注意的是,這擴大只涉及單位面積,而不是單位數目,更不是說售價可多增七成。
依然不太明白之讀者,可想想以下問題:假設現在政府「賣大包」,允許全港地皮可以100倍的地積比率起樓,即10000方呎地盤可建100萬方呎樓面,且不須另補地價,又暫將建築技術之難題擱置,那麼是否皆會用盡100倍比率呢?測量師又會否用100倍比率為地段估值呢?
答案很明顯是不會。若真的以100倍地積比率起樓,供過於求會好犀利,樓價勢崩潰。
總而言之,香港之地積比率可以不思考就決定用盡,皆因離Y之上限仍有一段距離。

鍾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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