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司機梁冠彪在深圳駕駛大貨車撞倒推着嬰兒車的女子,連嬰兒帶車捲走,令男嬰死無全屍一案,昨日原定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開庭前檢控官向法庭補充兩項新證據,加上被告拒絕承認控罪,又指死者母親需負部份責任,法官決定延期宣判。
受害人代表律師史聞紅透露,兩項新證據包括肇事車輛部份損毀零件的相片,以及當日事發時嬰兒車用來蓋着嬰兒的小棉被的相片。
另外,被告在庭上再次自辯稱,事發現場沒有交通燈及行人道,死者母親卻推着嬰兒車在馬路上行走,故須負上部份責任。被告在庭上只承認間接故意殺人罪。
昨上午9時50分,身穿囚衣、黑布蒙頭的32歲被告梁冠彪乘囚車送抵法院,其父母、妻子及三名親友一早在法院外等候。法庭只准梁的父母及妻子進庭旁聽,原告方面則只准死者父母進庭。法院上午10時開庭時,由於檢控官提出有新證據,法官查看後,隨即表示押後宣判。
死者祖母:再不判決,我拿刀
死者周孟麟的母親黎雲離開法庭時批評辯方指她要負部份責任的說法,又哭訴:「上次開庭都審完了,還會有甚麼新證據呢?我希望法庭早日給我們一個答覆。」孟麟的祖母更表示:「我們都饒恕他的死罪,難道真的想不坐牢嗎?下次開庭再不判決,我拿刀來!」
被告梁冠彪的父親離開時則向記者說:「我個仔有錯,但對方亦有錯,馬路係冇紅綠燈,佢都有部份責任。出咗事我個仔走咗,係佢有錯,但事後我為個仔奔波,籌咗21萬1千賠畀佢哋。」當他欲進一步解釋賠款時,即被其他親友拉走。
今年4月25日早上7時許,梁冠彪駕駛大貨車經龍崗布沙路時,撞倒推着嬰兒車的20歲女子黎雲,貨車將載有四個月大男嬰周孟麟的嬰兒車捲走,事後公安在距離事發地點20公里外的隧道裏,尋獲孟麟一塊僅115克重的肉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