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港解放軍容許位處軍事用地的三軍會體育會從事商業活動,一直為立法會議員批評,解放軍致函本報的聲明強調,三軍會一直自行管理、自負盈虧,駐軍未向會所收取任何租金或其他費用,但有議員質疑駐港解放軍回應,仍未有交代三軍會用地是否仍算是用作防務用途,以及會否將不再用作防務用途的用地,交還特區政府。
駐港解放軍在給本報的聲明強調,三軍會體育會所一直自行管理、財政獨立、自負盈虧,駐軍未參與會所的日常管理,也未向會所收取任何租金或其他費用,更未攤分會所的任何收入,又指本報引用07年9月大埔吐露港公路一宗涉及兩部解放軍駐港部隊吉普車及大卡車交通意外,車上軍人拒絕協助警方調查報道不確,他們當時已按警方指示將軍車移開。
非關防務應交還政府
本報於07年9月6日報道該宗交通意外,報道指當時車上軍人留在車內等候上級指示,結果引致大塞車,有市民向在場警員查詢,連警員也苦笑說:「我都想知呀!我掂都唔敢掂佢(解放軍)架車呀!佢話要等上級!」
至於三軍會的問題,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稱駐港解放軍雖澄清未有從中得益,但據她所知,三軍會是由一私人機構代為管理,解放軍有否間接從相關機構或相關渠道收取費用,情況惹人質疑,駐港解放軍也未有清楚回應有關用地是否仍用作防務用途,若非防務用途就應盡快交還政府。